不能否认也不必否认进进出出上教堂的人中也有骗子,但就大部分人而言,他们上教堂决非是吃饱了撑的,众多的教徒的的确确是怀着虔诚的信仰出入于教堂的。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话一般人恐怕难以做到,因为一般人都不是君子。相比之下,总是仰望教堂尖顶的人们情况总体而言较易遵守财富操守和准则。为什么?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有经典的阐述。其中的秘密就在于:清教徒虽然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热衷于积累财富的人,但其追求财富并非为一己之私利,而为的是“荣耀上帝”(for the Glory of God),并使得自己死后可以进入天堂。这样的财富伦理使得清教徒在追求财富时的目标与手段不再是分裂的,而是一致的。一个清教徒决不可能设想用撒谎和害人的方式去获得财富,因为那样做非但不能荣耀上帝,恰恰是背叛上帝,必然遭到上帝的惩罚。清教徒既然相信取财须有道,而且一心只想着为上帝而创造财富,自然可以成为君子,而且是君子中的君子。
有教堂的市场经济与无教堂的市场经济的另外一大不同是:前者更容易建立共同遵守的制度。原因也很简单:拥有共同信仰的人们相比于只是信自己的人更容易建立彼此间共同信任,从而缔约。有人认为,美国最了不起的就是200多年前确立的一套宪政体制,这一观点我颇为赞成。但是,美国宪法的基石又在什么地方呢?其实,早在第一批英国清教徒乘“五月花号”驶往新大陆途中,就有了后来成为新英格兰诸州自治政府的基础“五月花号协议(The Mayflower Compact)”,其内容包括组织公民团体以及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等,而契约的第一句话便是“以上帝的名义,阿们(“IN The Name of God, Amen.”)。”所以,共同的信仰是共同的法律的基础。否则,就算法律制定出来也不会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