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内心纯洁的人前途无限 *(我也来个绝对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7:45     标题: 内心纯洁的人前途无限 *(我也来个绝对原创)

说是原创, 其实就是岁末的一点小牢骚,也算是给列位看官长个眼,知道我们周围还有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存在。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前几天,丢了一辆自行车。那破车已经骑了3年有余,每次只是随便放在楼下,图个上学买菜方便,并没有锁到栏杆或是地下存车室里。
不见的时候稍微一惊讶,这样一辆破车竟还能被看得上眼,也算是抬举它了。
在大学校区丢一辆车也属平常,无奈之中摇摇头苦笑一下自认倒霉也就过去了。
但事情往往有意外,当你遗忘之后,它又跑出来恶心你一下。
今天途经小路回家时又发现了它。它被遗弃在宿舍楼后的小树林中,似车而不是车:两个轱辘空憋发瓢,气门芯被拔了,车把被360度拧着,车灯碎掉了,前车扎钱被剪断了,体无完肤,惨不忍睹。
这时候,我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如果只是要零件,卸走就是了。如果要钱,偷了转手卖掉就是了。
可现在,它只是坏得不能再骑了。
我该出离愤怒?这么损人不利己可怜又可悲的事情竟然也有人去做?
我该郁闷?就像是吃了口苹果却发现有一半虫子的时候,半是尴尬,半是恶心。
我该自省?是否平日里说话做事犯了别人的忌讳还不自知。
我该害怕?这只是冰山一角,阶级敌人还在暗地里窥探,俟机而动。
我该暗自猜测?过滤有可能的名单,拍照,报警,提取证据,然后察他个水落石出,自己过一遍福尔莫斯的瘾?
如果是这是破坏者的目的,我知道我只好让其失望。
这时候就有句话不知道怎么蹦出来: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而内心纯洁的人前途无限。


[ Last edited by spass on 2005-12-15 at 19:00 ]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7:47

声明:本文字确属事实,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另:这一段小文字,算是最近比较长而又一气呵成的字,也纯属意外
girl.gifman.gif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5 17:51

抢我风头han.gif
我那个可是长篇连载mad.gif,看谁耗过谁
作者: 鳕鱼    时间: 2005-12-15 18:06

唉!同情你的车子,LZ象是被人捉弄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8:07

Originally posted by ldm0001 at 2005-12-15 05:51 PM:
抢我风头han.gif
我那个可是长篇连载mad.gif,看谁耗过谁

你那个像挤牙膏似的连载...?嘿嘿,好值得期待,赶快贴全了吧biggrin.gi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5 18:14

Originally posted by spass at 2005-12-15 18:07:

你那个像挤牙膏似的连载...?嘿嘿,好值得期待,赶快贴全了吧biggrin.gi

大姐,我可是写到哪传到哪啊,真是我原创的.
自娱自乐固然为主,不过有几个热心看官,还是让我很兴奋的啊:D
不过要是多几个上来要买台灯的就没辙了,:mad:之前看到这个跟帖差点没背过气去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8:16

Originally posted by 鳕鱼 at 2005-12-15 06:06 PM:
唉!同情你的车子,LZ象是被人捉弄

我也同情它,就这样结束了它的使命。确切的说是被蓄意破坏了。这可是触犯法律的no.gif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8:18

Originally posted by ldm0001 at 2005-12-15 06:14 PM:

大姐,我可是写到哪传到哪啊,真是我原创的.
自娱自乐固然为主,不过有几个热心看官,还是让我很兴奋的啊:D
不过要是多几个上来要买台灯的就没辙了,:mad:之前看到这个跟帖差点没背过气去

我这可是一气呵成的,谁让你一时手快贴了那个东东,抛砖引玉。
作者: 甜苇    时间: 2005-12-15 18:32

哎,一声叹息,向楼主表示同情。

对了,我大师兄不是也有过类似的遭遇?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19:05

那辆车被偷了,然后在买来的店里又看到了它的身影。
我这辆倒宁愿被卖掉,但这就是损人不利己被人泄私愤了
作者: kriemhild    时间: 2005-12-15 19:57

楼主MM我理解你的感受,敝帚尚且自珍,更何况每天陪你上学的自行车呢。

那个偷车的人真的损人不利己啊。 建议楼主MM把他跟图中的蜡烛一样,点天灯。
作者: 星辰大海    时间: 2005-12-15 20:04

你看你引用的诗的出处就知,哎: 北岛------被盗。这难道是巧合???
希望这件事早点过去吧,举头三尺有神明,作恶的人也未必愉快吧。
做一个好人就是你此生最好的护身符。
作者: kriemhild    时间: 2005-12-15 20:09

我觉得SPASS的文采比那个写长篇的要好一些。
作者: 星辰大海    时间: 2005-12-15 20:15

嗯,lz的文笔我一向是钦佩的,啥时有空给我签个名吧.
作者: 大象    时间: 2005-12-15 20:22

Originally posted by 星辰大海 at 2005-12-15 20:04:
你看你引用的诗的出处就知,哎: 北岛------被盗。这难道是巧合???
希望这件事早点过去吧,举头三尺有神明,作恶的人也未必愉快吧。
做一个好人就是你此生最好的护身符。

我同意这个观点,向所怀疑的人报复,不就和那些卑鄙的人一样了吗?
人要行得正走得端!!

[ Last edited by 大象 on 2005-12-15 at 23:14 ]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5 20:23

Originally posted by kriemhild at 2005-12-15 20:09:
我觉得SPASS的文采比那个写长篇的要好一些。

长篇才见功力的;)
作者: wbmansky    时间: 2005-12-15 20:32

现在在网上发长篇的,一般都要提前存个几万几十万字的稿子,再慢慢上传。嘿嘿,老大妈你那篇挤牙膏的作品可千万别太监了哦!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5 21:11

Originally posted by wbmansky at 2005-12-15 20:32:
现在在网上发长篇的,一般都要提前存个几万几十万字的稿子,再慢慢上传。嘿嘿,老大妈你那篇挤牙膏的作品可千万别太监了哦!

有点写不下去了,真到那时候,太监就太监吧.
哎,看永远比写容易,看别人总觉得这不好,那不好,如果自己写会怎么样,真要是自己写起来,远达不到自己要求别人的高度的.开笔前想写个稍微小一点的东东,比较严肃点的,考虑的时候想得挺好的,写了没一会,就驾驭不住了,临时改侃了.喏,就成现在这样了.心里苦啊cry2.gif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5 22:31

Originally posted by 大象 at 2005-12-15 20:22:

我同意老李的观点,起初我也想向我怀疑的人报复。后来我想如果我这样做不就和那些卑鄙的人一样了吗。我们要行得正走得端!!

不过,我觉得大象应该尽可能收取证据,并且在这里申明保留追究的权利,可以选择不报复,但是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最起码还可以威慑一下.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23:30

谢谢大家捧场,不过ldm那边开凉茶铺,铜壶煮三江,广迎天下客,人气不是一般的旺阿。

[ Last edited by spass on 2005-12-15 at 23:33 ]
作者: spass    时间: 2005-12-15 23:37

Originally posted by 星辰大海 at 2005-12-15 08:15 PM:
嗯,lz的文笔我一向是钦佩的,啥时有空给我签个名吧.

签名不用了,哪天给粉丝开个新菜展示会吧13.gif13.g
作者: tlmartina    时间: 2005-12-15 23:56

如果lz能证明车是你的,而且丢了,可以报警,或许能得些补偿金
作者: 三分不进    时间: 2005-12-16 00:08

j坚决打到偷车贼!!!!
作者: ldm0001    时间: 2005-12-16 00:29

Originally posted by 三分不进 at 2005-12-16 00:08:
j坚决打到偷车贼!!!!

错了吧,楼主的意思是即使被偷了,损失了,时间长了也可以理解,只不过从案情推测看,该车仿佛成为卑鄙小人泄私愤的对象,悲哀啊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