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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歌的背后(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陌路狂奔    时间: 2005-11-2 12:19     标题: 歌的背后(原创)

刚刚听张学友的《慢条斯理》,令我想起很多歌背后的故事来,心血来潮,就把这些开心的不开心的记录下来。第一次听这首慢条斯理的时候,算不上是他出这张专辑的第一时间,当时人在德国,去年的时候,对国内的消息略微麻木了一点,所以等到从一个朋友那里拿到这首歌的时候,网站上已经到处都是这首歌的消息了。张学友的这盘专辑,在等了他很久之后,终于出现自己作曲的新品。其中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慢条斯理了,前奏已开始,就知道这首歌是我喜欢的类型。感觉慢条斯理是张学友年过40以后自己的人生态度,同专辑中的《给朋友》。是写给那年刚刚死去不久的梅艳芳的。如果不去仔细品味歌词,也许也就过去了。等到知道了这首歌的背后,听一次,伤悲一次。张学友的确是用心在唱这首歌。我听这首歌的时候德国很冷,起码窗外的德国很冷。这位我心目中的真正歌神,曾经在我面前不用任何一个佳宾,自己三个多小时不停歇的唱完30多首歌的歌者,如果要说偶像,也就只有他了。去年国内上演雪狼湖歌剧,估计也是最后一次机会能够看到他的这个歌剧了,不过很可惜没能回去。

张学友得《分手总是在雨季》,是我言称他的所有歌中最喜欢的一首,也曾经不管我低音下不下的去,将这首歌在钱柜里面全部将其唱完,被朋友说是我亵渎张学友。不过好像内心深处最欣赏的是《李香兰》,因为这首歌伴随着一个朋友的很多故事,也是这个朋友最喜欢的一首歌,每次凡是有歌唱机会,她都会演唱这首很有难度的歌曲,总是还带着另一个朋友的和声,非常完美的配合,所以我就没去中间捣乱,除了中间做过一次和声以外。从来不唱这首,这首歌的中文版秋意浓,没有粤语版李香兰听得多。总是感觉味道略微差了点。曾经有一阵子很是不明白,为什么会因为李香兰这首歌,而将张学友列为认为是偏向日本者。就因为这首歌的原版音乐是来自日本?张学友的这首歌唱给一位他比较欣赏的叫李香兰的歌者。这位从来不闻政治的人,也有那么多人在翻版日本音乐,为什么要偏偏挑中这首和这人,理由估计只能是这首歌的传神,很多事情的发生的确就是那么莫名其妙。

《叶子》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被人称作是在国外留学人士必须倾听的两首歌,估计这中间都有着太多孤单的因数。叶子的作词和作曲我觉得都很不错。阿桑的声音加上这样的音乐和这样的歌词,免不了很是伤感。不过没想到看到这首歌的mv的时候,更是凄惨。居然是对死去者的怀念,一种永远无法忘怀的怀念带来的孤单。估计在内心深处,得孤单一辈子。怎样都好,如果人已死去,心中的结也将随着死者而死去,无法再解开。第二首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本来我应该不会很喜欢这首歌的,无论风格和作曲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回国的一天和朋友在一起唱这首歌的时候,却唱的格外的传神,朋友说我是用心在唱,说我居然还能唱这首歌,很是不解。我说也许是人们说这首歌是留学人必须听得一首歌的缘故。

《红颜》同样是去年不停听得一首歌曲,胡彦彬在《和尚》出名以后,我却并没有因为和尚而喜欢他的歌曲。从他的《包袱》开始将他的歌曲都听得很仔细,喜欢出单曲的他,拥有自己的唱歌风格,来自上海的这位歌者,朋友的朋友是他的朋友,说胡私底下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嘴里一直喜欢哼包袱这首歌的我,直到发现身边跟我一起玩的五岁的小侄女都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哼这个调子真的是很频繁。

思绪开始从去年翻阅到大学,《阴天》被一个朋友唱到出神入化的歌曲,曾经k歌的时候,一个不是很熟识的朋友,在她开唱之后,马上起身,说不好意思,我刚刚没把原声去掉。我们大家都笑。希望朋友可以不再唱这首歌,模仿得如此之真,已经很难再超越自己。也正因为她,害得整个宿舍的人都会唱这首歌,莫文蔚刚出这盘专辑的的时候,宿舍的其他人都不是很欣赏她这首歌过于颓废的风格,舍友却不顾他人的反对,一直苦口婆心地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这首歌的好。直到有一天,我们所有的人都承认这首歌,不管是发自内心,还是出于受不了她天天这样的狂轰滥炸,还是因为这盘专辑的mv实在是拍的性感处性感,颓废出颓废,搞笑处搞笑。总之每个人对阴天的调子是熟悉的透顶。我还拿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定作为我的手机铃声一段时间。

《阴天》之后的另一舍友,却天天推荐Aqua 的歌曲,轻音乐堆满床头的小姑娘,平时不说话的一个人,谈到欧美音乐却是眼睛发亮,于是她带来了辣妹的《holler》,所有的人都趴在桌旁边狂叹这盘专辑的好,组合中黑人妹妹的性感,贝克汉姆老婆的巫婆眼睛,整个专辑被这几个女生演绎的出神入化,难怪成为当时的最受欢迎组合。被跳舞毯带起来红极一时的《butterfly》,这个在我记忆中是四个脚难度的跳舞毯备选歌曲,我却始终没能在这关拿下,这首歌的节奏,没能很好地把握,一向被人称作,太多照顾动作姿态,太少照顾动作节奏变幻的我,也因为这首歌,只能被列为跳舞毯宿舍中的第二,很是不服气,毕竟在迪厅中我是宿舍中的王,尽管好像大家是心中承认,口中不承认。

我的必备歌曲《我是女生》,不是因为这首歌够好听,不是因为这首歌作词够特别。这首在我第一年入大学,在迎新晚会被文艺部的人选来表演的一首歌曲,当时的舞蹈和唱法都被演绎得很传神。我被宿舍要求唱这首歌。而且还花了一个星期的功夫,配上了舞蹈,好是累人。结果发现我练完之后,以后凡是有人要我唱这首歌,我就有翻胃的感觉。再也不想提及。取而代之的是林忆莲的《失踪》。正如我的名字一样,很是有陌路的感觉。在唱林的伤痕不是很成功的状态下,选择难度相对小一点《失踪》,也算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写文章的时候,一直放着张学友得慢条斯理和给朋友,思绪也是跳跃的。突然间想起一首重金属歌曲来。Manowar 的《kings of Metal》.朋友告诉我他听歌的口味很重的时候,我没想到他的口味有如此之重,那天晚上两点在网上遇到,他将这首歌传给我,我当时的音箱是外方,四周是一片寂静,德国的夜晚比任何地方都来的安静,我打开这首歌的时候,自己被吓倒。赶紧把音响音量放到最低,不知道隔壁邻居有没有半夜噩梦惊醒。近乎于声嘶力竭的卖唱。拥有超酷网站的他们,使我之前对重金属不是如此喜欢的人,也有几分敬佩。

说到摇滚,得说一个团体,我很喜欢的一个团体,麦克学摇滚,Michael learns to Rock。在停顿了很久之后,去年出了他们的第五张专辑,不过好像在国内最火的却是他们翻唱张学友《吻别》的《take me to your heart》这首张学友曾经反唱他人的歌曲,却再次被这个芬兰乐队翻唱。经典的吻别,再一次被演绎。张学友是我喜欢的中文歌手,麦克学摇滚是我喜欢的外文团体。认识麦克学摇滚,是一个小男孩的介绍,当时我正在音像店看碟。接到一个电话,他问我在干嘛,我说在音像店看看专辑。他叫我一定买一盘麦克学摇滚的回家,我说我不是很喜欢摇滚,肯定不合我的胃口。他说拿回家肯定不会错,我就挑了一盘回家。回到家才知道这个叫摇滚的团体根本不是主唱摇滚,果然很合我。

前几天听黄立行的《音浪》,这个在朝九晚五中引起我注意的歌手,也许是对他的一种亵渎。一个如此不错的歌手,我却是在一个影片中开始注意他。唱流浪摇滚和rap的他,声音也是有够颓废,有够特别。难怪上次能够打败王力宏,难怪萧亚宣和刘落英被人称作台湾两大歌后的人都会找他合作。

发现故事越写越多,再写下去,就没中饭吃了,改天有兴趣再写。
作者: 暗柳    时间: 2005-11-2 12:58

怎么顶都不够!!!!!!!!yes.gif

期待下文。。。rose.gif
作者: 陌路狂奔    时间: 2005-11-2 19:07

上完课回来,发现自己写这篇文章的兴致还没有断,就继续,不过时空却从大学跳到了现在,耳朵上耳机的的声音开始变成了james blunt的《you are beautiful》。正如我在自己的blog里介绍他的那样,对这个传奇色彩的人物,是我最近极为喜欢的一位。不是因为他的单曲在英国排行榜上五周的冠军地位吸引了我。而是他的声音和他的个人经历的确有着特别的地方。熟悉他也是从别人blog的背景音乐里面掏来的,当初这首歌应该是刚刚进榜单。有些歌旋律一开始你就会将其断掉,不想再继续,有些歌你就是爱听它一遍又一遍。

来到波鸿以后,发现自己听中文歌的数量是大大减小了,估计是因为真的在这里对国内的音乐报道接触太少,索性就转向了欧洲和美洲。唯一的一首中文歌是一首很老的,苏芮的酒干倘卖无,还老看这个被人称作十大感人flash之一的版本。曾经在看齐秦的演唱会的时候,发现全场掌声最热烈的是给了嘉宾,他姐姐齐豫,惊叹于那一辈人的唱歌实力,没有包装的纯靠自己嗓音,不是自己的主场,却成了所有人的焦点。所以将这首歌收录在了自己的歌曲文件夹中,没有删掉。这首歌被迪克牛仔翻唱了,很多歌曲都被迪克牛仔所翻唱。这个双人组合,唱歌总是能唱到我心里去,看着平时说话不是很多的他们,唱起歌来却总是能让我心服口服。自从去年最后一次把电脑里全部迪克牛仔的歌翻出来听了一遍以后,到现在就再也没怎么接触过他们的歌。将其封存了,如果有些歌曲曾经伴随你一些不愉快的经历,那么也只能暂时对不起它一阵子。要怪只能怪非要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舍友拿着迪克牛仔的歌不放过任何机会的在你耳朵边飘荡。有话筒的时间拿起唱的就是三万英尺。居然还把周华建的歌唱成迪克牛仔版。不知道这算是对迪克牛仔的欣赏,还是对迪克牛仔的不敬。估计认为狂吼能够发泄自己的心情,舍友完全没有想到她吼的跟迪克牛仔不是一个档次的。其实真得很想劝其放弃,只是忍忍再本以不好的心情上再一次受伤。

一年前一个朋友给我九天欧美金曲排行top100,前几天我在一个德国人的机子上发现他认为的100首经典英文歌曲。发现风格还是有点差异.不过自己倒是颇有心气的排了自己心中的欧美金曲top100.时间上的跨度却输给了那个德国人,风格的跨度好像也有点差。看来我的口味还是比较单调,失去了很多的“美食“。

听歌上没有集聚霸气,不过唱歌上却是尽量追求霸气,随同四个死党去钱柜唱歌,直接上去根服务生说,要个大par包厢,服务生知道我们只有五个人,建议我们用小包厢或者中包厢。我们是坚持要大par的,因为大par的音箱效果是中间最佳的。可惜却在这么大的空间中,我的一个好朋友将《不见不散》在全部跑掉的状态下将其唱完,中间不管我们如何的狂笑,和如何的要求停止,她都勇往直前的将其唱完,高音完全都是在涣散状态下结束的。现在听到这首不见不散,心里就想笑。

该吃晚饭了。
作者: 暗柳    时间: 2005-11-2 20:59

吃完了没? 俺眼巴巴的等着ing
作者: 暗柳    时间: 2005-11-2 20:59

斑竹!!!
作者: 陌路狂奔    时间: 2005-11-2 21:08

我得明天继续了。明天上课的资料还没看完,明天该上课回答不出问题了。多谢暗柳。
作者: 陌路狂奔    时间: 2005-11-3 13:05

人如果足以伟大,那么死去将带来更大的波动,以示生者对其的怀念,和另两位鼎鼎大名的Stevie Wonder和Michael Jackson一起称作80年代R&B音乐三巨头Luther Vandross,我却是在他死去以后才来仔细聆听他的歌曲,都来不及欣赏他的作品,已经要来哀悼一个歌者。他的《take you out》被陈小春收录在了最近的R&B专辑中,这位出色的黑人就在不久前离开人世,陈小春收录这个歌曲不知道是因为够经典,还是来哀悼这位巨匠,没有时间考证,不知道陈小春收录是在他走后还是身前。这三位中,之前,我对Michael Jackson的作品了解一些,对Stevie Wonder的作品也是听过几首,不过人们认为得他的经典作品《superstition》却是很不熟悉,最常听得一首也估计是在大街上捡来的《I just called I love you》。种种都再一次证明我的确是一个俗人,一个不能再俗的俗人。Luther Vandross与Mariah Carey和Janet Jackson都曾有过合作(Z.B Luther Vandross with Mariah Carey - Endless Love  Luther Vandross & Janet Jackson - The Best Things In Life)两位女士的作品未曾少听,这两首却都没听。正如平常生活中那样,你的朋友圈子和我的朋友圈子的交集大得很,却唯独就是没有见过你。

《Je m'appelle Hélène》一首啥也没听懂的歌曲,唯一记下的两个发音就是伊莲,听法文歌的历史太短暂了,以至于从来都不考究歌词的意义,凡歌听个旋律就作罢。直到前一阵子好像这首歌被某个人小哼了一下,就开始关注起来,网上一查,这首歌曲是法国连续25周的冠军单曲,有被人称作法语流行歌曲第一代言人之称的Hélène Rollès演唱,我听出来的那两字是一个人名,准确地说是半个人名。整个人名好像叫伊莲娜。看来张亮颖能够记下歌词和旋律来表演,不给点佩服是不成的。

赵传原本是跟我根本不搭边的一个人,一次上德语补习棵。朋友乐颠颠的跑过来问我去不去看赵传的演唱会,我说赵传唱过什么,我只知道我很丑可是我很柔,其他的就都不知道了。朋友说还有我是一只小小鸟,反正不看白不看,这么好的座位票,难道扔掉,外面卖的还挺贵的,朋友说晚上带上她11岁的小表弟,一起去看这个演唱会。进去演唱会现场,朋友就开始丢给我一句话:没想到赵传的歌迷也这么疯狂,还花这么多钱来看他的演唱会。看来朋友说话果然是白来的票不腰疼。我小声跟她说:别连累我被他歌迷打了,摇滚歌迷都比较疯狂。等开唱之后,朋友的态度却开始改变,说她看了那么多的演唱会,还没见有赵传对歌迷这么真诚的,赵传答谢歌迷,居然双膝及第。全场在他演唱到一半的时候,集体起立。开始摇摆,就连朋友11岁的小表弟也站在凳子上开始兴奋,刚开始带他来的时候很怕他中途睡觉。我和朋友两个完全忘却第二天我们还有dsh口语考试,本来说是来随便放松一下心情,这次全身心地投入,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双腿开始疼痛,睡眼惺忪的去了考试现场。

开始写的时候刚刚把面条放下,写完面条被烧糊了

[ Last edited by 陌路狂奔 on 2005-11-3 at 13:11 ]

[ 本帖最后由 陌路狂奔 于 2006-3-24 11:22 编辑 ]
作者: laoyuan    时间: 2005-11-3 13:08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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