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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女与北京售票员冲突后丧命 ZZ [打印本页]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5-10-6 07:38     标题: 少女与北京售票员冲突后丧命 ZZ

昨日,二炮总医院,小容(化名)的父母闻听女儿身亡后,悲痛万分。前日下午,14岁女孩小容在726路公交车上与售票员发生冲突后晕倒,因抢救无效于昨日死亡。实习生范远志摄

前日下午,14岁女孩小容(化名)在726路公交车上与一位女售票员发生肢体冲突,当场晕倒。昨日早晨,小容在二炮总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已对此事立案,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家属:售票员掐女儿咽喉

  小容的母亲郑女士说,前天下午,她和丈夫带着小容去西单图书大厦买书。
3点15分左右,一家三口在新街口豁口站乘坐726路公交车,打算回蓝旗营的家。

  郑女士回忆,当时车上有两个女售票员。其中一个20多岁的给她撕了一元票后,问他们是不是在新街口上的车,她回答是在新街口豁口上的。这时,另一名30多岁、坐在第一排座位上的女售票员称,小容一家其实是在新街口上的,要求年轻售票员给他们补票(注:新街口豁口到蓝旗营是10站,新街口到蓝旗营是11站)。

  郑女士说,当时她不愿争执什么就掏出钱来,但女儿表示反对,嘀咕了一句“什么玩意儿。”郑女士称,坐着的女售票员听到这句话后,起身一把扯住小容头发,右手掐住小容的咽喉部位。郑女士急忙上前拉开两人。

  当时正在车站附近的西清清洁服务中心的工人张师傅称,前日下午3点多,一辆726路车在小西天站路东进站后,他看到车上一个30多岁的便装女子扯住一女孩的头发,一名中年妇女在旁叫道:“别打我的孩子!”在打人女子放手后,女孩骂了一句后便瘫倒了。

  郑女士说,女儿昏过去后,她请司机送孩子去医院。

  但司机说,因为郑女士一家逃票,要带他们到总站罚款。

  张师傅说,女孩随后被好心路人抬下车送往医院。

  公司:病房内向家属鞠躬

  二炮总医院急诊科的张灼大夫称,前日下午3时多小容入院时,护士在其颈部发现外伤痕迹,而当时小容已无生命体征。昨日早晨7点01分,在抢救了近16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小容死亡。

  据悉,小容的父亲晏先生是清华大学退休教授,今年74岁。其母亲是清华附中的教师,今年58岁。夫妇两人只有这一个孩子。

  小容的父母听到女儿身亡后,悲痛万分,被安排在医院的病床休息。昨日11时许,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双层客运分公司总经理及书记来到医院,在小容父母休息的病床前鞠躬,称“我们代表公司向家属请罪”,并表示会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

  双层客运分公司的徐凯经理称,打人的女员工不是该趟车的在岗售票员,事发时其搭车顺路回家。对于公司员工与乘客发生争执,他称,这是“非常恶劣的事”。

  据小容家属称,打人女售票员及该车男司机已被警方刑拘。

[ 本帖最后由 winnie529 于 2006-3-26 13:55 编辑 ]
作者: 梦的衣裳    时间: 2005-10-6 07:53

北京那带着纯正北京腔的售票员整天一个个横的很的样子

可怜的这对父母!!
作者: 安雅    时间: 2005-10-6 08:24

以后谁还敢坐公车啊
作者: toothy    时间: 2005-10-6 11:32

首先 :爸74岁 妈58岁  孩子14岁 。。 汗一下。。。

第二:坐着的女售票员听到这句话后,起身一把扯住小容头发,右手掐住小容的咽喉部位。。第二天小容就死了。。。简直梅超风再世!!
作者: 风雨无阻    时间: 2005-10-6 11:34

经常看见有售票员对着乘客抡售票箱的..
作者: 安雅    时间: 2005-10-6 12:18

北京的售票员岗位培训还包括擒拿术吧, 汗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5-10-6 13:24

双方都有责任
作者: Constantine    时间: 2005-10-6 15:12

不敢想象
作者: james_gmcn    时间: 2005-10-6 15:46

太厉害了,热血售票阿。还好北京有 “淫贱”出租车。哈哈,笑死  注,原名 “银建”好像
作者: 莫洛托夫    时间: 2005-10-6 16:15

我考

这是假新闻吧

什么玩意儿阿!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5-10-6 16:40

http://news.sohu.com/20051006/n227129150.shtml

时间:2005年10月06日01:20 来源:新京报
作者: caffey    时间: 2005-10-6 16:44

真的吗?也太脆弱了吧?
我也经常乘726的,以后还是换车吧!!
作者: 安雅    时间: 2005-10-6 18:25

那个售票员是不是武警出身啊?
作者: 莫洛托夫    时间: 2005-10-6 18:53

建议以后售票员都换成非北京籍务工人员

以平民愤
作者: TRX    时间: 2005-10-8 09:43

民风彪悍呀!
作者: dayuangui    时间: 2005-10-8 10:07

这就是巴士和公交的区别,公交公司虽然冷淡,但行为规范,给人以安全感。
巴士公司原来就是有小巴的司乘人员该过来的,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吗,有句话说的好:不是杀人犯很难在圈里混的。所以我尽量坐公交,迫不得已坐巴士,要多少钱给多少钱,从不还价。
作者: beyondlv    时间: 2005-10-8 14:29

[我觉得他门一家应该补交票款啊.该交的不交,嘴上还那么唠唠叨叨的,自身也有责任.当然售票员杀人灭口就有点过了.]
德国人遇到这种事就不捞到了么?美国人搞不好还会骂呢。
唠叨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人就是平常被压迫惯了,而多数人则经常会滥用自己受伤的权力。比如说那个售票员,仅仅一点权力在手,就赶利用它去践踏别人的人权。中国的人权问题太大了,草菅人命的事还少么?我们抛开政府的当权者不说,即便是普通人,无论是侵权者还是被侵害者都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人权意识淡薄。
作者: 爱我的人还没睡    时间: 2005-10-8 18:25

Originally posted by jianan_1980 at 2005-10-8 03:43 PM:
维护权利,也是在自己行为正确,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本来这女的就错了,就该补票,谈的上权利么?难道乘客的权利是坐霸王车?既然错了,嘴上就应该老实点.因为这张嘴惹了祸了,也算是个教训.

请问这位兄台你哪只眼睛看到受害者的行为不正确.你再仔细看看受害者妈妈的叙述好吗,本来小女孩就是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有什么不对,正因为太多人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才有那么多霸道的不公正的行为出现,才会有那么野蛮的售票员.何况即便她逃票了,就一定要被掐死吗,难道没有法律来制裁她吗,.如果我觉得你发言很没人性,我是不是也可以把你掐死.
不是说到死都要捍卫不同意见的人的发言权吗,你的发言实在太霸道没人性了.对此我只想说,去他妈的狗屎教训.
作者: 爱我的人还没睡    时间: 2005-10-8 19:28

Originally posted by jianan_1980 at 2005-10-8 06:39 PM:

什么玩意



[ Last edited by jianan_1980 on 2005-10- ...

似曾相识啊,

一切好象就是从这句开始的
作者: beyondlv    时间: 2005-10-9 00:50

请问这位兄台你哪只眼睛看到受害者的行为不正确.你再仔细看看受害者妈妈的叙述好吗,本来小女孩就是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有什么不对,正因为太多人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才有那么多霸道的不公正的行为出现,才会 ... [/quote]
这位朋友说得恰到好处。
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作出自己的判断,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最终的决定权。首先从这件事来讲,售票员并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那个女孩究竟是从哪儿上的车,她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和判断,但仅能代表个人意见,仅此而已。他没有发起相应行为的理由。即便没有害死人,哪怕是稍微粗鲁的攻击行动作,也是侵权行为。人权问题是中国值得关注的问题,否则中国永远不能称得上是一个具有现代文明的国家。侵犯人权的严重性不在于其后果的严重性,抛开刑事责任的伤害罪,单从人权角度讲,打一个耳光和掐死人是同样的。

      有位朋友给我的回复中带有某种在国内某个圈子里的人常带的口气,说你是官僚吧,还不能算,因为官僚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倒是更像一条狗,糊里糊涂的选错了主人,然后又忠实地帮助人乱咬。
不过既然是论坛,握紧发表个人意见,以上如有出言不逊,就当时给你回敬的礼物。不过让你失望了,我不太习惯对陌生人使用粗俗的语言。
作者: 骊歌    时间: 2005-10-9 17:02

肯定是掐住了颈动脉窦,造成急性心源性脑缺氧。han.gif
(以前看过一个新郎婚宴上吻死新娘的故事就是这么说的)
作者: 加勒比海老色爹    时间: 2006-3-26 05:35

结果呢what.giflol.gif
作者: kingliu1976    时间: 2006-3-26 08: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ingliu1976    时间: 2006-3-26 08: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xPayne    时间: 2006-3-26 13:51

726是去西单的,老子最讨厌那车了,挤死人
作者: aachenren    时间: 2006-3-26 18:34

可怜小女孩了,售票员顶多是过失伤人.
作者: kingliu1976    时间: 2006-3-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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