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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5年首届全德大学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mike_13    时间: 2005-9-23 23:04     标题: 2005年首届全德大学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005年首届全德大学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及协办单位:中国驻德大使馆教育处,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Heydebreck保险经纪公司

二、承办单位和竞赛日期:
第一阶段预赛段共分为六个赛区,于2005年11月分别在克劳斯塔,波鸿,开姆尼茨, 法兰克福 ,斯图加特,拜罗依特进行.以这些城市为中心,以这些城市大学学生会为主要组织机构,各附近城市大学就近报名参加,经过预赛各赛区产生第一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
第二阶段决赛于2006年4月在科隆举行,由各赛区第一名参加。

三、参加单位(名单待定)

四、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在各赛区根据报名队伍的多少,各赛区可灵活采用单循环,或者分组积分的方法进行比赛,经过比赛排出名次后,报联合会体育工作委员会;第二阶段比赛由各赛区第一名的八支队伍经过抽签分为两组,由各小组的头两名队伍参加1到4名的比赛;
(二)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04《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的最新解释。
(三)名次排列办法: 按2004《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办法执行。
(四)比赛时间:在第一阶段各赛区比赛中,均采用上下半场毛时间20分钟的比赛时间,第二阶段比赛,除冠亚军比赛外,其他比赛时间和第一阶段一样;冠亚军比赛采用四节(每节净时间12分钟)的比赛时间.
(五)犯规及处罚制度: 在第一阶段各赛区比赛中,每场比赛中如果队员满5次犯规后罚出场;上下半场中,每队总犯规满5次后,从第六次犯规每次犯规后为对方加一分并由对方发界外球;队员在场上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裁判有权在两次警告无效后将队员罚出场.
(六)每场比赛均由非比赛双方的小组其他成员选出代表,出任比赛监督,如果遇到有争议的比赛,比赛监督有责任和义务向联和会体育工作委员会汇报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1名, 运动员12名。替补队员三名,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替补队员中更换。
(二)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每队须有颜色统一,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四)运动队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为:各大学在校注册学生学者或在读语言班学生。

六、奖励:
(一)取第二阶段前三名,颁发奖牌,给予奖励(办法另定)。
(二)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一名,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三)根据本赛区的技术统计,对各单项技术统计第一名(如得分王、篮板王)给予奖励。奖状证书由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制作,奖品由各赛区提供。(本项奖励可由各赛区视具体情况自己决定,是否设立)

七、各赛区需要组织者寻找裁判员。

八、训练:
(一)赛区要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和身体训练设施。
(二)比赛期间各队要保证每天正常的训练(赛前和轮空没有比赛的球队赛区安排每天体育馆2 –3小时训练、赛中每天体育馆1小时训练)。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要认真填写统一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PDF格式电子文档),于赛前一个月寄到各组织赛区,由各组织赛区统计后报审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体育工作委员会。
(三)运动队由各赛区协助安排食宿,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将给于适当的补助,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四)凡经各单位确认并列入本规程的参赛大学,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一个月报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批准,不经批准擅自不参赛大学,将给予禁止参加下一届全德大学男子篮球联赛1年的处罚。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都参加德国国家或私有保险,由各参赛队伍领队审核后报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体育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到赛区后不得随意更改报名表。

十、其他:
(一)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各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各队情况等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或PDF格式文件)汇总报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体育工作委员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安排由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

中国留德学生学者团体联合会
体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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