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法律是为豺狼而设的》

数学题:

一个7月21日要在香港上法庭的人,她7月17日搭乘晚上11点的飞机往伦敦,到英国后必须进行14日隔离,隔离完去办她的急事,再立即回港,到香港后又要隔离14日,那请问,她怎样能在短短4日之内,完成28日隔离动作,还要加上来回香港伦敦起码二十几个钟头的飞机航程,然后准时在7月21日出现在法庭上?

这,可能是一条世界上最难解的数学题,又或者,这根本不是数学题,而是IQ题,甚至科幻题。但偏偏,就有人信。

去年黑暴,一名17岁少女被警方控以非法集结及袭警罪,案件今年3月提堂,少女不认罪,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再讯,她获准保释,但其中一项担保条件是不准离港。

然而,就在再上庭前4天,少女买了张逾万元的机票飞英国去,因违反保释条件,被机场入境处职员截停报警,警方将之拘捕并立即解往屯门法院提讯,少女的代表律师辩称,她已购买回程机票,21号会返港应讯。裁判官接纳辩解,并批准少女再次保释。

4日内来回英伦还要两边共28天隔离,这条数,怎计都计不通,但反正,裁判官相信了。
4日内来回英伦还要两边共28天隔离,这条数,怎计都计不通,但反正,裁判官相信了。

愈来愈觉得,香港的法治,是不是太宽松太仁慈太大爱太……还是太天真太傻了点?

有位警察朋友说过,执法和司法机构是用来对待破坏法律的人,这些人一般不会是善男信女,所以你绝不能用社工式的爱心来体恤,一定要把他们当豺狼,用怀疑、防备及严厉的态度去对待。

所以,当一个打算“着草(跑路)”的人被你逮个正着后说:放心,我不是逃跑,我会回来的……你都信,那我们无话可说了。

仁慈的,不单是司法部门,还有执法机关。7月15日,警方向理大学生会发出通知,说翌日会持搜查令进入理大校园范围搜查,目的是调查一宗暴动罪。

去年11月,大批暴徒占领理大校园,与警方对峙了13天,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校园及附近的红磡海底隧道被严重破坏,事后更发现理大校园已沦为武器库及兵工厂。警方要预约搜查的,大概是这一桩吧?

理大学生会在收到警方的搜查通知后,立即在社交平台广传此事,暗示大家“识做了(懂得做什么)”。有家长说儿子一早就收到电话叫他回校执拾(收拾),因为会有警察搜校园。按常理,任何罪犯知道你明天来搜屋,今天肯定会把所有犯罪证据搬走或销毁,那个事先张扬的搜查,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还是一场声东击西?

占中后香港警察发明了“预约拘捕”,拘捕都有得预约,实在是史上最文明的执法方式。谁知道,文明境界是一山还有一山高,这次的预约搜查,老老实实,到底能搜出什么犯罪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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